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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关于沙井街道新和大道(宝安大道-松福大道)综合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公示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5-05-06    文字:【】【】【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沙井街道新和大道(宝安大道-松福大道)综合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沙井街道新和大道(宝安大道-松福大道)综合改造工程

项目地点:宝安西北部,东起宝安大道路口,西至松福大道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项目概况:沙井街道新和大道(宝安大道-松福大道)综合改造工程位于宝安西北部,东起宝安大道路口,西至松福大道,全长约3.082km,规划为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红线宽度70米,设计速度为60km/h。建设单位于2015年委托由四川中恒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方案设计报告书,并于2019年5月28日取得了《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井街道沙井街道新和大道(宝安大道--松福大道)综合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可研【2019】44号)。‬‬‬‬‬‬‬

项目本次改造为加铺沥青以及景观提升,于2019年8月16日开工,于2022年4月5日通过完工。目前,沙井街道新和大道(宝安大道-松福大道)综合改造工程已将相关环保设施进行完善。

在此基础上,验收编制单位于2025年3月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在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的前提下,深圳市兴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26日、4月29日~30日开展了现场监测,在综合各种资料数据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5-27225403

邮箱:641478905@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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