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宝安区新安街道安华工业区东区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简称更新单元)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安华工业区,更新单元调查范围面积为26550.0m2。更新单元分为两个不相邻的地块,分别为地块一和地块二,地块一北靠同和路;西邻同祥路;南接同盛路;东近同昌路,面积为22423.3m2,地块二北靠同盛路;西邻同旺路;南接上川路;东近公园路,面积为4126.7m2。更新单元于2018年3月企业仍在产时已完成一次初步调查,初步调查检测因子均未超出风险筛选值,满足第一类用地标准的要求。根据《关于宝安区新安街道安华工业区东区城市更新单元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申请书的回复意见》,更新单元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工作。
二、场地使用历史和现状
根据现场调查,更新单元地块一、地块二内建筑已全部拆除,现状为空地,更新单元历史土地利用性质主要为工业用地,地块内原入驻企业生产类型为五金加工、印刷制品、塑胶制品、钟表加工、海绵制品制造、服装箱包加工、线材加工、电子产品加工等,无重点行业生产企业。
三、场地未来发展
申报更新单元范围内用地规划功能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C1)、教育设施用地(GIC5)、文体设施用地(GIC2)。
四、开展场地调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 《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2014年)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要求,技术单位深圳市山水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单位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对本次调查场地进行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并由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完成了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分析工作,本次调查共计布设18个土壤监测点和6个地下水监测点。
五、调查结果
1. 土壤调查结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在项目地块内布设了18个土壤点位(地块一布设15个土壤点位、地块二布设3个土壤点位),共采集63个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7项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27项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以及1项选测项(石油烃)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2. 地下水调查结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在项目地块内布设了6个地下水点位(地块一布设3个地下水点位、地块二布设3个地下水点位),共采集7个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表明7项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22项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3项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苯并(b)荧蒽、萘)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选测项(总石油烃)含量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中地下水石油烃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六、地块补充调查结论
宝安区新安街道安华工业区东区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总面积为26550.0平方米,本次对地块内可能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地方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与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相比,土壤各检测项目均低于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监测数据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其中石油烃含量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中地下水石油烃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由调查结果可知,地块内关闭/搬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场地土壤环境造成的污染较小,依据《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